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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6]3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江苏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19:53:5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江苏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6]38号         2006-03-29

江苏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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