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0]149号 2020-12-17
各设区市、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研究,现就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 知如下:
一、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全省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 3368元执行。
二、 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具 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抄送:省税务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