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乐市税务局关于获得201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乐市财政综[2020]26号 2020-11-0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精神,现将经乐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定的获得201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公告如下∶
1.乐山市善诚志愿者协会
以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乐山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