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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一四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规定》的决定

社区精选2021-08-29 22:54:38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规定》的决定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一四号        2020-09-02

  《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规定>的决定》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规定》的决定

(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深圳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等3项法规的议案》,决定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规定》(2001年3月22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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