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2019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和要求,现明确2019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9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2019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和要求,现明确2019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