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2月征管信息系统停机期间相关续办业务有关注意事项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9-2-22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整体部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升级暂停对外服务的通告》安排,我省于2019年2月22日24:00时起至2019年3月1日8:00时期间,金税三期系统停机。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停机期间不受影响的业务
(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1.辽宁省普通发票开具系统;
2.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和上传;
3.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确认及认证;
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采集(上传功能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二)ITS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
在我省税务机关并库停机期间(2019年2月22日24:00时至2019年3月1日8:00时),ITS手机APP端和WEB端向纳税人提供服务时间为每天7至23时。
2月24日(周日)ITS暂停服务,2月25日恢复正常。
二、业务恢复办理
3月1日8:30分,全省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及各委托代征单位全面恢复对外办理业务,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自助办税终端以及电子税务局等同步对外开放,各项业务正常办理。
系统升级完成初期,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集中,可能会出现涉税(费)事项办理不畅、等候时间增长等情况,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在不影响业务办理前提下,错峰办理涉税(费)事项。
停机升级期间,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各地办税服务厅通知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警惕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