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8]199号 2018-12-18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8日
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实施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大连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但同时营商环境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企业负担仍需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仍待缓解,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审批难审批慢依然存在,部分监管执法仍存在“一刀切”现象,产权保护仍需加强,部分政策制定不科学、落实不到位等。目前亟需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和“痛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为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结合大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
1.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全国统一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2.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有关部门和地区按职责分工尽快在民航、铁路、公路、油气、电信等领域,落实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时间进度:2019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3.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在核查清理后的PPP项目库基础上,加大对符合规定的PPP项目推进力度,督促各地区、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加快项目进度。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时间进度:2019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4.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时间进度: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推进
(二)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5.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综合运用多种工具,细化监管措施,强化政策协调,提高政策精准度,稳定市场预期。抓好支小再贷款、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局
时间进度:2019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6.制定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修改完善尽职免责实施办法。
牵头单位:大连银保监局筹备组、市金融局
时间进度:2019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7.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对按规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
时间进度:2019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8.积极推进“银税互动”,鼓励商业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牵头单位:大连银保监局筹备组、市税务局、市金融局
时间进度:2019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9.督促有关金融机构坚决取消和查处各类违规手续费,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
牵头单位:大连银保监局筹备组、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
时间进度:2019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三)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
10.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时间进度: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推进
(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11.全面落实国家部署的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完成信用监测指标任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时间进度:2019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12.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同时,要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时间进度:2019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二、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五)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
13.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8年18号),各地区不得擅自增加针对外商投资的准入限制。加强外资企业跟踪服务,对外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资金补助、资质许可等方面是否享有公平待遇进行抽查,完善申述受理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时间进度:2019年3月底前完成,长期推进
14.建立健全外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营商办
时间进度:2019年3月底前完成,长期推进
15.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和推进修订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时间进度:2019年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