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键词 / 正文

闽地税函[2017]86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20172286号提案的答复

社区精选2021-08-29 23:08:21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20172286号提案的答复

闽地税函[2017]86号                  2017-6-20

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

  《关于发展我省电影产业的建议》(2017228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未制定专门针对电影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电影产业企业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享受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

  根据现行有关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集中在中央,省级政府及地税部门无权另行制定推动影视产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我省可借鉴致公党福建省委员所提出的“支持创建电影产业园及拍摄基地”和“促进电影文化交流,推动与海外电影艺术节的合作”等建议,研究更好地发展我省电影产业。同时,我局也将积极开展相关税收调研,并适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涉及电影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诉求。

  非常感谢贵委对地税部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继续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共同推进我省电影产业的更好发展。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郑孝真

  联 系 人:章志刚

  联系电话:0591-87980051,18059101765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6月20日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