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市税务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组织对《厦门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2012年第2号公告)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
网址:http://www.xm-n-tax.gov.cn,进入首页“公众参与-意见征集”提出意见。(链接附件后)
2、联系电话:法规处 0592-5315670
3、通信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70号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法规处(邮编:36101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
附件:《厦门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征集链接地址:http://wzhd.xm-n-tax.gov.cn:8002/hdgl/front/data/yjzjDetail.do?yjzjId=05745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