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延期申报缴纳201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桂地税通告2016年第5号 2016-12-20
经商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同意,201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延期申报缴纳,延期申报缴纳期限至2017年3月31日,延期申报缴纳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2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延期申报缴纳201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桂地税通告2016年第5号 2016-12-20
经商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同意,201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延期申报缴纳,延期申报缴纳期限至2017年3月31日,延期申报缴纳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