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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地税稽便函[2016]5号 沈阳市地税局稽查管理处关于对稽查局检查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10:36

沈阳市地税局稽查管理处关于对稽查局检查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稽便函〔2016〕5号                  2016-07-29

各直属局,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

近来不断接到各稽查局检查中涉及查退税款,在制作检查报告、处理决定书以及如何与属地征管局协调退税方面存在问题的反映。市局高度重视,对涉及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检查退税涉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理退税程序问题

各稽查局检查结束存在检查退税情况的,应填制《稽查局查退税款事项通知书》(退税涉及多个税种的,可以在通知书上自行添加),加盖公章后送达属地征管局综合科,由各征管局综合科按照退税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手续。

二、退税案件的案卷制作问题

对于检查退税案件,检查人员在制作检查报告时,应详细、完整的书写检查过程、退税依据及退税金额。对土地增值税检查退税的,还应明确征管局的审核情况及是否已经办理完退税手续。检查结束,只有查退税款的,应制作《税务稽查结论》。同时,要填制《稽查局查退税款事项通知书》送达属地征管局办理退税。

三、其他要求

各稽查局要主动与征管局沟通,加强协调。各征管局应积极配合稽查局工作,及时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

附件:稽查局查退税款事项通知书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29日

稽查局查退税款事项通知书

地方税务局:

根据市局年度税务检查的工作部署,我局对你局管辖的 (纳税人识别号: )涉及的所有地税税种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已结案,现将有关退税事项通知如下:

我局检查后最终认定,应退该纳税人 税 万元。请你局依据我局检查认定的查退税款金额,按照规定程序为该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第 稽查局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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