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公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号)的规定,现公布2016年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
管理类别为二类、三类的生产企业可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免抵退税审核科室查询本企业的管理类别。管理类别为二类、三类的外贸企业可到直属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一号窗口或到各审核科(含调查科)处查询本企业的管理类别。
出口企业对管理类别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国税机关申请复评,其中生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免抵退税审核科室申请复评,外贸企业向直属税务分局综合管理科申请复评。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7月20日
附件:
1.深圳市2016年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的生产企业名单.xlsx
2.深圳市2016年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的外贸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