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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国税发[2016]47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工作意见

社区精选2021-08-29 23:12:10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工作意见

云国税发[2016]47号                   2016-2-19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2014年和2015年,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分别通过58项和165项措施,圆满完成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工作任务,有力推动了全省国税系统实现机关职能和作风的“两个转变”,我省纳税人满意度得到了有效提升。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之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6]2号)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扎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服务旗帜”,以“改革·合作”为主题,紧盯“纳税人满意度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这一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推手、以创新为动力、以绩效为抓手、以46项实招为手段,深入推进春风行动,有力推动国地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实现线上线下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内部外部联通,积极打造云南国税便捷办税新品牌,让纳税人享受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促进云南服务型国税机关和税收现代化建设。

  二、整体安排
  2016年度,以深化国税、地税合作为主线,以聚焦解决纳税人关心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围绕推进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三个方面,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对总局提高办税效率、便利发票领用、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和共建电子税务局共10类31项春风行动便民服务工作项目和措施进行工作内容拓展,创新服务举措,形成我省46项工作任务,以“长流水、不断线、打连发、呈递进”的工作节奏,深入推进春风行动。

  三、行动内容
  (一)服务深度融合
  包括提高办税效率、便利发票领用、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4类28项措施。
  1.提高办税效率
  (1)落实国税、地税合作规范。按照税务总局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规范(2.0版)》有效落地,进一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办税“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等问题。
  (2)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简化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
  (3)国税、地税业务一厅办理。深度整合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资源,推行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服务模式,逐步使现有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成为联合对外提供办税服务的场所。
  (4)二维码一次性告知。落实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制度,以《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规范为基础,实现纳税人基础办税流程、报送资料、办理时限等一次性电子化告知。
  (5)免费提供申报软件。省级税务机关通过政府购买或自行开发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申报软件并确保其基本申报功能。
  (6)办税事项全省通办。在同城通办的基础上,推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发放涉税表证单书、受理纳税咨询等业务全省范围内通办。
  (7)缩短办税时间。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纳税次数,实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申报。
  (8)推行办税双向预约。纳税人通过移动平台、电子税务局、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理涉税事项,税务机关主动预约纳税人实行错峰办税。通过调配人员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加办税服务厅等一线窗口人力资源。
  (9)推进网上审批备案。省局结合金税三期工程和电子税务局建设,以昆明市国家税务局为试点,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稳步推进网上备案。
  (10)完善首问责任等制度。以“内容明确、职责清晰、流转高效、取得实效”为目标,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理、延时服务等服务制度。
  (11)推行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选取试点单位设置自助办税终端,与地税联合开展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制度。
  (12)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细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办法及流程,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针对当前存在的金税三期工程系统中无清分功能模块、主管税务机关及税务变更信息不能共享到交换平台、外围系统有待完善优化等问题,制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业务操作规范、问题解答和后续监管要求。
  (13)发挥中介组织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要求,制定云南省相关实施办法,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明确办理时限,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相应权利,更好地发挥社会涉税专业服务组织作用。
  (14)办税服务厅分类管理。创新和完善办税服务厅管理,以方便纳税人办税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办税服务厅分级分类管理。
  (15)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对企业纳税人按规模和行业,对自然人纳税人按收入和资产实行分类
  (16)优化网上办税系统。继续落实专家组提出的中期和长期优化措施,统筹兼顾、持之以恒地完成优化工作,提高网上办税系统稳定性,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和纳税人满意度。

  2.便利发票领用
  (17)创新发票领用形式。提供发票网上申请服务,税务机关引入现代物流服务配送纸质发票,让纳税人可足不出户领用发票。设置纳税人网上申请发票领用平台,受理纳税人网上发票领用,选取试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规范内部外部管理流程。
  (18)发票验旧信息自动上传。改革增值税发票验旧方式,通过网络自动生成发票验旧信息传递至税务机关,减少纳税人办税负担和前台工作压力。
  (19)全面推行电子发票。推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健全发票管理制度,实现所有增值税发票的网络化运行。
  (20)推行发票掌上开具。在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的基础上,针对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让纳税人使用手机等掌上设备随时随地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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