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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税函[2014]39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业排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征免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社区精选2021-08-29 23:13: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业排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征免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新地税函[2014]397号             2014.11.24

贝云提示——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农业排灌工程建筑劳务营业税政策问题的公告,本法规自2015年8月31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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