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办理户外广告登记等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深圳市市直部门行政职权取消转移下放事项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深府[2015]83号)的规定,我局决定取消户外广告登记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9月25日起,我局停止办理户外广告登记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事项。
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新《广告法》的学习,认真按照新《广告法》的要求从事广告活动,自觉履行广告审查职责,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合法。
三、我局将严格依照新《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户外广告的巡查和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