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2015-07-31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解读
税收规范性文件定期集中清理是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2015年3月份,我局制定《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按照方案要求,对截至2015年3月31日现行有效的全部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发现,因为执行时间到期、上位法依据发生改变、被新出台的文件规定替代、执行全国统一的票证或表证单书样式等原因,共有9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和20份税收规范性文件全文应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
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局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对外公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以方便纳税人知悉和查询相关文件有效性。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7月31日
附件:
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废止或失效的条款 1 关于委托代征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5年11月13日 粤地税发〔1995〕235号 1.第三条中以下内容:转让的房屋,卖方持有期未满五年,房屋属自建的,可以其地价款和建安成本作为扣除项目金额;属购入的,可以其上次购入时支付的金额作为扣除项目金额,不另外进行扣除项目金额的评估。 2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旧城拆迁改造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1999年9月13日 粤地税函〔1999〕295号 第一点 3 关于明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年12月14日 粤地税函〔2004〕719号 第二条 4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6年5月15日 粤地税发〔2006〕113号 第一条 5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年1月31日 粤地税发〔2007〕24号 第二、三条 6 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7年6月28日 粤地税办发〔2007〕36号 第十五条第二款 7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土地增值税重点税源户监控制度的通知 2007年7月20日 粤地税函 〔2007〕468号 第二、三条 8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2010年7月19日 粤地税发〔2010〕105号 第四、五条 9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2014年7月25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 附件4《双定户停业登记备案表》
2.第四条。
2.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下载: xls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