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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地税发[2008]112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源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条款失效]

社区精选2021-08-29 23:15: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源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条款失效]  

粤地税发[2008]112号

贝云提示——依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本法规第十七条自2015年7月23日起失效。

相关政策——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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