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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社区精选2021-08-29 23:15:19

贝云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8年9月11日起,本政策全文废止。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2015-6-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地税函[2015]5号)要求,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对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和确认,现将《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予以发布。

  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2.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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