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2015-3-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要求,现将《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予以发布。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2.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