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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函[2013]5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利群[逍遥]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19:08:5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利群[逍遥]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税总函[2013]532号       2013-9-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的规定,现对5个新牌号规格卷烟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对1个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下载: 1-2

  1.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表

  2.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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