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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财税[2014]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广西拥军优属基金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的批复

社区精选2021-08-29 23:20:2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广西拥军优属基金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的批复

桂财税〔2014〕4号                              2014-05-23

广西拥军优属基金会:

你会报来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规定的条件,同意确认你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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