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
藏政发[2011]114号 2011-1-12
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对设在我区的各类企业(含西藏驻区外企业),在2011年至2020年期间,继续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
藏政发[2011]114号 2011-1-12
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对设在我区的各类企业(含西藏驻区外企业),在2011年至2020年期间,继续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