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企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调整的公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2014-06-13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有关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对实行附征率办法核定征收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建筑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附征率由2‰调整为1%。
特此公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6月13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企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调整的公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2014-06-13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有关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对实行附征率办法核定征收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建筑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附征率由2‰调整为1%。
特此公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