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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涉税文书实施邮寄送达的通告

社区精选2021-08-29 23:21:07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涉税文书实施邮寄送达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我局从2014年5月起将在全市系统对部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催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催缴通知书)采用邮寄的方式进行送达。为保证准确接收相关税务文书,请纳税人确保在税务机关登记的生产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税务通知接收人)等资料准确有效。

  相关提示:
  1.纳税人可以在我局网上办税2号窗:wssw.12366.gov.cn--查询区--“纳税人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自己在税务机关登记的信息情况,检查是否准确有效。

  2.如需变更联系方式(税务通知接收人),可在我局网上办税2号窗:wssw.12366.gov.cn--服务区--“手机联系资料修改”模块进行修改。

  3.如需变更生产经营地址,可在我局网上办税2号窗:wssw.12366.gov.cn--办税区--“涉税事项受理”模块网上受理或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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