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海口市乡镇区域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纳入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申报审核系统的通告
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地税发[2013]155号)的工作部署,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已完成了海口市乡镇区域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纳入海口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申报审核系统的工作,从2014年1月1日起,海口市乡镇区域(2011年7月1日已上线的除外)住宅类存量房交易通过海口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申报审核系统自动审核计税价格。
凡进行存量房交易的均应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如实、依法申报纳税。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