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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09]2867号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社区精选2021-08-29 23:21:50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财税[2009]2867号                                               2009.12.28

提示——依据京财税[2014]546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本法规自2013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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