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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4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费基金优惠管理办法(2013年版)》的公告

社区精选2021-08-29 23:28:06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费基金优惠管理办法(2013年版)》的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4号      2015-09-0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做好减免税管理有关工作,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6月8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明确了本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同时废止。

  基于以上情况,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等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费基金优惠管理办法(2013年版)》(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同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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