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涉税鉴证报告规范格式模板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
各税务师事务所:
3月14日下午厦门市注税管理中心召集各税务师事务所,对涉税鉴证报告统一格式范本文件及三种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鉴证报告模板进行了解读,并对事务所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收集整理。会后,相关部门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了反复研究、讨论。现将有关问题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规范文件下发前已出的鉴证报告处理问题
对各事务所于3月7日前已出具的鉴证报告,各事务所要按规范格式重改,但在时间要求上有所放宽。具体操作程序为:纳税人(委托人)可先将已出具的鉴证报告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并按法定时限要求进行纳税申报,但各事务所可延期至6月30日前将鉴证报告上传到地税网站报备系统,并在线打印新的报告给委托人,委托人将新的鉴证报告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并换回旧的鉴证报告。
二、关于新增部分采集项目增加工作量的问题
考虑到今年时间紧以及已出具报告返工的问题,新增加的“帐龄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说明”及“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在模板中暂设成“非必录”字段,事务所可依照具体情况选择是否录入,今年税务机关对此没有硬性要求。
三、关于增加网上查询方便采集资料的问题
有关补充完善纳税人网上开票情况、社保费缴纳情况等统计查询已列入开发计划,届时可通过纳税人(委托人)登入地税网站实现查询。
四、关于报备系统账号管理的问题
报备系统上线后,税务机关将会给每家事务所提供一个主账号登入系统,事务所可根据需求自行增加、删减子账户,实现对子账户的管理(子账户数量不限制)。
五、关于模板修订及提供填报说明的问题
事务所对具体业务细节提出的合理意见,鉴证报告模板已作了修改,并提供相关的填报说明(模板附后)。事务所可先下载模板使用,待报备系统上线后再上传模板内容并在线打印鉴证报告。
六、关于披露事项填报的问题
鉴证报告若有需要披露的事项,事务所填写“鉴证报告意见”时不能选择“无保留意见”代码,录入鉴证报告也不能选择“无保留意见”文档,否则将无法披露相关事项。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1-5
1.鉴证报告封面样式.doc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审核事项说明及附表.rar
3.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审核事项说明及附表.rar
4.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审核事项说明及附表.rar
5.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审核事项说明及附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