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2007年9月起,省局在遵义市部分超市、商场、药店试点推行了卷筒式普通发票。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发票开具日趋规范,经营者、消费者用票索票意识不断增强,试点单位税收收入大幅增长,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强化对商品批发零售行业的税源监控,改变商品批发零售中普遍存在的不索票、不开票、以小票换发票的现状,逐步养成逐笔开具发票的良好习惯,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收流失,省局决定,在全省推行卷筒式普通发票。现就推行中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推行范围
2008年在使用收款机收款的各大超市、商场、医药等商业批发零售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推行,2009年逐步扩大到小规模纳税人。
二、推行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深入调研。主管国税机关要深入调研,摸清辖区内各大超市、商场、医药等批发零售行业一般纳税人户数,使用收款机收款户数,使用卷筒票规格、年使用量及计算机开票软件功能(如能否实现日累计、月累计、自动清分现金及信用卡、购物卡消费、电子数据能否有效存储5年、能否通过介质存储电子存根数据等)情况。
2.广泛宣传。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形式、多渠道向政府、社会各界、纳税人广泛宣传推行全面开票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点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各方理解和支持,营造纳税人逐笔开具发票、消费者积极索要发票的良好氛围,确保推行工作顺利进行。
3.拟定方案。各市、州、地国税局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行方案,并填报《推行卷筒式发票户数及规格用量统计表》于
(二)实施阶段(
1.确定推行时间。各地按照省局审核认可后的方案开展工作,要制定具体推行计划和措施,确定每户纳税人启用卷筒式发票的具体时间。
2.深化纳税服务。税收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企业,宣传税收政策及推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帮助纳税人调试打印格式,收集并解决推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解决。
3.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使用发票企业的检查与管理,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比对相关数据(其中:管理人员每一季度抽查、比对不得少于一次),将已开具发票与机内数据比对、机内数据与申报数据比对,核实其申报的真实性。二是加强对使用卷筒式发票纳税人缴纳税款、税负情况的分析,及时掌握发票推广前后税收收入、税负变化情况。三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发票的印制管理
(一) 卷筒式发票的印制采取省局统一印制和企业申请自印衔头发票两种方式,企业申请自印衔头发票适用于省局印制的发票规格不能满足企业需要的情况。卷筒式发票基本联次为单联(可根据纳税人需求增加联次),规格:宽度为
(二)省局统一印制的卷筒式发票套印“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和省局制作的“发票专用章”,凡使用省局统一印制的卷筒式发票的,企业开票软件中必须设定开票企业名称。企业自印衔头发票套印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及冠有企业名称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三)定长发票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收款机号、收款人代码、收款流水号、收款时间确定发票唯一性;不定长发票根据发票卷号、开票企业名称、收款机号、收款人代码、收款流水号、收款时间确定发票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