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现将《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规范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优化纳税申报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11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和任务通过实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进一步增强公民纳税意识,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缴行为,健全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网络,强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一)提高公众纳税意识。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方式,提高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增强其自行纳税申报的自觉性,促进公民和社会各界依法纳税意识的增强。(二)规范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按照税法和相关文件规定的申报范围、统计口径和申报方式,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体系和催报、提醒服务体系,确保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能按期、准确、据实办理纳税申报。(三)夯实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根据? ??级地税部门建立的个人收入档案、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及首次自行纳税申报的数据和资料为基础,以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单位为重点,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不断拓宽个人涉税信息采集渠道,强化源泉控管,减少税收流失。(四)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薄弱环节管理。针对自行纳税申报中反映出的问题,分析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其他征管措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征管制度,扩大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制度实施范围,推进全员全额管理。二、具体工作措施(一)扎实开展税法宣传。有针对性的税法宣传是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基础。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总结首次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经验,选择个别查处典型案例在2007年底适当进行曝光,以此推动2007年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各地从现在起,就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广泛开展税法宣传工作。在宣传对象上,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争取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在宣传内容上,要重点宣传收入申报范围、申报内容、申报程序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在宣传方式上,通过发布公告、致纳税人一封信、发放自行纳税申报指南、手机短信提示等方式,提高宣传的有效性。各地要尽早启动自行纳税申报的宣传工作,省局将进一步修订完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指南》的内容,印成小册子年底前发放各市局,广为宣传。各市地税局要在年底前因地制宜地印制《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等书面宣传资料,发放至各基层征收单位,并将其挂载至各地的税收网站。(二)切实做好辅导培训工作。各级地税部门要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设立专门咨询台、上门辅导等方式,认真开展《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填报的辅导和培训,统一和规范填报口径,细化填报要求,确保纳税人能准确、全面填报纳税申报表。进一步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内容,及时充实有关个人所得自行纳税申�(三)深入开展自行纳税申报对象的摸底调查。各地要以省地税局确定的“十大行业”、“八类人员”和“四类市场”为重点,并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全面税源调查,掌握符合自行纳税申报条件的人员数量和分布状况。实行垂直管理行业的纳税人在任职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自行申报。对2006年度已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资料中年收入已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地税机关建立的个人收入档案资料中年收入已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地税部门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其收入达到自行申报标准的纳税人,要进行跟踪调查摸底。同时,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工资增长、财产性收入等状况,扩大调查范围,全面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