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市局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纳税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现场会”和“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以“四房”税收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市局制订了《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以“四房”税收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进行贯彻落实。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以“四房”税收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现场会”的精神和省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鲁地税函[2007]9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省局提出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对总局提出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继承、丰富和发展。它是以建房、售房、租房、装房为主要内容,以“房”的管理为核心,对涉及房地产的不同行业、不同环节、不同纳税主体、不同税种的全方位一体化管理,由此拉长和完善了房地产税收管理链条,突出了地方税源的重点行业(如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服务业等),形成了大框架下的税源管理新模式。对于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提高征管质效,增加地方财力,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并为房地产税制改革(物业税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都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意义。加强以“四房”税收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省局党组加强地方税税源控管的重要措施,是今年实现“三个新加强、三个新提高、三个新突破、三个新变化”的重要内容,是税收管理工作又一次创新和新的实践。
加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针,以探索和实施大框架下的税源管理为基本思路,以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社会化、一体化为目标,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房”的管理为核心,以建房、售房、租房、装房为主要内容,以源泉控管和分类管理为重点,以大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为保障,着力构建“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参与、综合治理”的税收管理格局、房地产税源信息监控平台和“链条式”税收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征管质效,为促进地税收入可持续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落实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思想重点要把握以下几个实质问题:
1、探索和实施大框架下的税源管理思路,提高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水平。建房、售房、租房、装房涵盖了房屋从建设到保有等关键环节,涉及到房地产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地方税源重点行业,涉及到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商、房屋交易者、出租者、装修企业等不同的纳税人,几乎涉及到地方税收的所有税种。探索和实施大框架下的税源管理新模式就是将涉及房地产的不同行业、不同环节、不同纳税主体、不同税种有机联结,使其相互关联、相关监控,有效整合和利用涉税信息资源,形成链条式管理模式,实现对不同行业、不同环节、不同纳税主体、不同税种的全方位一体化管理,从而提高征管质效,增强地方税税源控管能力。
2、以信息化为依托,提高房地产税收科学化管理水平。“四房”税收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行业多、环节多、纳税人多、税种多。在这种复杂的系统工程中,有效地整合和利用海量的涉税信息和资源,实现全方位的一体化管理,离不开信息化的支撑。只有以信息化为依托,推进税收管理的科学化,才能带动和保证税源管理的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