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粮局、中国农业银行、中储粮总公司《关于印发200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执行预案》和《关于做好200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为保护农民利益,服务我省小麦收购工作,现就小麦收购工作中粮食收购发票供应工作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小麦是我省主要粮食品种,产量占全国小麦产量的四分之一,做好小麦收购工作是事关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一件大事,是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国税机关领导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是要主动向当地政府进行汇报,积极与粮食收购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二是要配合小麦收购部门,精心组织,确保粮食收购发票供应到位。
二、采取得力措施,保证粮食收购发票及时供应。一是积极做好粮食收购发票的调拨和发售,市局征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及时调票、售票,基层办税服务厅要根据情况调配售票人员和窗口,保证售票时间,双休日要实行预约售票,必要时可以主动送票上门;二是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内收购业务用票情况,主动与委托收储粮食企业、粮食收购库点等用票企业和单位联系,对涉及面广的收储企业和影响大的产区务必保证粮食收购发票的发售和供给;三是对粮食收购发票的销售和使用情况摸清底子,查清问题,解决隐患,堵塞漏洞;四是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切实方便农民售粮和小麦收购工作;五是对粮食收购发票供应和发售工作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凡在粮食收购发票供应、调拨和发售环节出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反映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强化粮食收购发票计划编报和执行工作。各级国税机关在小麦收购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计划编报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测算发票用量,及时按照规定程序编制用票计划。同时,鉴于粮食收购点多、面广,为保证收购发票需求和供应,在粮食收购期间,河南省粮食收购发票(豫国税412电脑版和豫国税406手写版)的两种版式可以同时使用或调剂使用。
四、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各级国税机关要将粮食收购发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省局。
五、小麦收购储备点、收购点名单到FTP/center/征管处目录下下载。
二OO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