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鲁地税流函字1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6-10-04
济宁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济地税流字[1996]第25号请示悉。兖州矿业集团总公司销售煤炭时兼营装卸业务,其向用户收取的装车费单独开具发票,单独计帐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规定,此项装车费收入属于营业税的装卸业务,其性质是向用户提供装卸劳务取得的收入。因此,对兖州矿业集团总公司取得的装车费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此复。
一九九六年十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