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
邮政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地税发[2006]20号 发文日期:2006-03-07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支持邮政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摆脱经营困难的现状,依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邮政企业2006年自用房产和土地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
邮政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地税发[2006]20号 发文日期:2006-03-07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支持邮政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摆脱经营困难的现状,依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邮政企业2006年自用房产和土地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