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发票管理部分表证单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3]281号 2003-12-16
各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实现发票管理信息化的需要,省局对发票管理部分表、证、单、书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修改的表证单书
(一)《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
(二)《发票领购簿》
(三)《发票领购单》
(四)《发票出(入)库单》
(五)将《发票分类明细账》改名为《发票分类账》
(六)将《发票分户明细账》改名为《发票分户账》
(七)将《代开发票分类明细账》改名为《代开发票分类登记簿》
二、增加的表证单书
(一)《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登记簿》
(二)《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分户登记簿》
(三)《发票存根联分类登记簿》
(四)《发票领用存情况月报表》
以上11个表证单书的具体格式和说明见附件1-12。
本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
2.《发票领购簿》
3.《发票领购单》
4.《发票出(入)库单》
5.发票帐簿设置说明(略)
6.《发票分类账》
7.《发票分户账》
8.《代开发票分类登记簿》
9.《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登记簿》
10.《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分户登记簿》
11.《发票存根联分类登记簿》
12.《发票领用存情况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