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键词 / 正文

深地税发[2000]91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工程监理合同是否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社区精选2021-08-29 23:55:02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工程监理合同是否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深地税发[2000]91号         2000-01-20

宝安分局:

  你分局《关于工程监理合同是否征收印花税问题的请示》(深地税宝发[1999]378号)收悉。经请示总局地方税司,“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

  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