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一 、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1.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①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②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③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2)核定利润率
税务机关可按照以下标准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利润率:
①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50%;
②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的,利润率为15%~30%;
③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的,利润率不低于15%。
2.其他税种
(1)增值税:
按现行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境外单位在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范围。
第一类,在境内设有机构的:自行申报
①机构纳税;
②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税。
第二类,在境内未设机构的:扣缴税款
①代理人扣缴税款;
②没有代理人的,购买方扣缴税款;
③用税率计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城建税及附加:
非居民企业或扣缴义务人在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需要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转让所得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营改增试点中的非居民企业,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转让财产所得 |
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其他所得 |
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1.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3.关于担保费税务处理问题
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对利息所得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中国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付汇的税收管理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外汇资金,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