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制药企业,主要生产中成药,我们从农户手中购进的药材是按照13%抵扣,税率简并后,我们应该如何进项抵扣?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根据财税〔2017〕37号文第二条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注意事项: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
2、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也就是暂时原来的扣除办法以,具体没有明文规定。
3、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问:我公司是制药企业,主要生产中成药,我们从农户手中购进的药材是按照13%抵扣,税率简并后,我们应该如何进项抵扣?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根据财税〔2017〕37号文第二条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注意事项: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
2、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也就是暂时原来的扣除办法以,具体没有明文规定。
3、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