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取得的餐饮发票都是业务招待费;不是业务招待费的餐饮支出不需要取得发票;但是作为业务招待费的不仅仅限于餐饮发票。
第一句话:“所有取得的餐饮发票都是业务招待费”。按会计核算及税法规定,企业取得餐饮支出的发票均属于已经被消耗且为无法预期并可靠计量经济利益流入的资产。按相关规定只能一律予以费用化作为业务招待费核算,因此需要取得餐饮发票予以记账报销。
第二句话:“不是业务招待费的餐饮支出不需要取得发票”。按会计核算及税法规定,企业发生不作为业务招待费的餐饮支出均属于为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报酬及支出。按相关规定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或者职工个人福利核算,分别以受益对象进行资本化或者费用化,并且依法计算申报个人所得税,因此可以按规定标准发放而不需要取得餐饮发票予以记账报销。
第三句话:“但是作为业务招待费的不仅仅限于餐饮发票”。按会计核算及税法规定,企业发生作为业务招待费核算的交际应酬消费支出主要内容包括:1、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应酬或宴请支出;2、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赠送纪念品支出;3、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交通住宿支出;4、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交际旅游参观和及其他费用支出。按相关规定也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核算,因此需要取得相关发票及凭证予以记账报销。
“取得的餐饮发票可以作为差旅费或者职工福利费等核算并能够资本化计入存货”的理论,是没有会计准则及税收法规支持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