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税总函[2016]6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纳税人网上申领增值税发票的范围和流程。
税总函[2016]6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纳税人网上申领增值税发票的范围和流程。
网上申领范围
1、纳税信用等级A级、B级纳税人;
2、地市国税局确定的税收风险等级低、尚未评级的纳税人。
网上申领流程
1、网上发票验旧;
2、通过新系统开票软件或网上办税平台提交领用发票申请;
3、税务机关将纸质发票邮寄给纳税人或放在办税服务厅指定位置由纳税人自取;
4、纳税人收到纸质发票后通过新系统确认下载领用发票的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