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失控票
失控票,顾名思义,就是失去控制的发票。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名词解释中,失控是指在与全国失控、作废发票库比对中发现属于失控发票的抵扣联。
二、失控票产生的原因
1.未按时报税;
2.企业走逃;
3.丢失空白专用发票。
三、失控票的税收处理
1.销货方已申报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
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2.销货方未申报纳税
若销货方未报税或未申报纳税,按照现有政策,购买方取得的失控发票不得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国税发〔2004〕第123号)规定,认证时失控发票和认证后失控发票的处理办法:认证系统发现的“认证时失控发票”和“认证后失控发票”,经检查确属失控发票的,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四、企业如何防范“失控发票”
1、要注意考察客户,了解其经营情况和诚信状况。
2、注意发票验证,特别是货物所在地和发票所在地必须要一致。
3、控制付款时间,可以采取分期付款,但不能用现金支付,防止被骗,造成损失。
4、要多和税务机关沟通和打消侥幸心理,以防不必要的麻烦。
思成的思考:
从规则的角度来看,进项税的抵扣是建立在上游销项税已缴纳下,这样增值税的链条税特点才可以顺利有序的传导下去……但是如果上游收了钱不交税跑了,下游已经花钱买来的进项税,可这个进项税的钱却没有进税务局的口袋,税务局就认为你没有出钱,没有出钱,你还想抵扣,小样,这个梦美的你呦,谁都可以吃亏,就税务局(国家)不可以吃亏,可是取之于民,也用之于“民”……
那么问题来了,购货方企业善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地址没有问题,货物是真实的,钱也付了,物流也没有瑕疵,发票也是税务局监制的,等到抵扣完了,税务局一句话,我没有收到钱,丫丫的这个发票失控的,你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必须给我转出,你的发票还要给我做证据呢。。。 以票控税的壮举,世界税收历史上绝逼浓墨重彩的一笔……
企业的心中绝对是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为啥逃跑的企业的错,需要购货方去承担呢?进项税是购货方买的,购货方做错了什么就不让扣,窦娥有我冤枉,冤枉啊大人,6月飞雪,12月高温……
你说企业错了吗?企业没有错,企业可亏大发了……
你说税务局错了吗?税务局也没有错,我都没有收到钱,你怎么可以扣……
你说逃跑的企业错了吗?都逃跑了,你问他错没错,有意义吗?这个挨千刀的,抓到了先把税补了……
附:
遇到失控发票怎么处理?参考,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问题描述:
失控发票,我方已认证抵扣,等大半年过去了,抵扣方才接到税局通知是失控税票,税局应该让企业如何处理?
问题答复: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国税发[2004]123号)规定:“三、业务流程 …… (七)双向比对。
1.纳税人持抵扣联到税务机关认证时,系统自动将认证的抵扣联数据与失控发票数据进行自动比对,属于失控发票的,系统将提示认证结果为”认证时失控发票“。认证岗位人员应立即扣留纸质发票,将纸质发票复印件及《认证结果通知书》于当日转稽查部门。”认证时失控发票“单独生成电子信息通过软盘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端采集系统通过网络进行抵扣联认证(以下简称”网上认证“)时,认证结果下发后系统自动将认证的抵扣联数据与失控发票数据进行自动比对,属于失控发票的,系统将认证结果记录为”认证时失控发票“。认证岗位人员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将抵扣联原件报税务机关,并于扣留纸质发票的当日将纸质发票复印件及《认证结果通知书》转稽查部门。”认证时失控发票“生成电子信息通过软盘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2.通过每天新增的失控发票数据、撤消失控发票数据与前期已认证相符的抵扣联数据自动比对,发现属于失控发票的抵扣联,系统将认证结果记录为”认证后失控发票“。认证岗位人员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将抵扣联原件报税务机关,并于扣留纸质发票并追回已抵扣税款后的当日将纸质发票复印件及《认证结果通知书》转稽查部门。”认证后失控发票“生成电子信息通过软盘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因此,对于取得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根据上述文件进行处理。关,并于扣留纸质发票的当日将纸质发票复印件及《认证结果通知书》转稽查部门。“认证时失控发票”生成电子信息通过软盘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3.通过每天新增的失控发票数据、撤消失控发票数据与前期已认证相符的抵扣联数据自动比对,发现属于失控发票的抵扣联,系统将认证结果记录为“认证后失控发票”。认证岗位人员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将抵扣联原件报税务机关,并于扣留纸质发票并追回已抵扣税款后的当日将纸质发票复印件及《认证结果通知书》转稽查部门。“认证后失控发票”生成电子信息通过软盘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因此,对于取得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根据上述文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