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我们这里的商业协议都是基于提供方和购买方相互意思一致的基础上的。
因此,我们在确定何为构成界定增值税跨境劳务的商业协议时,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去穷尽各种可能构成符合跨境劳务增值税界定条件的商业协议的形式,只要这类协议包含我们用于界定跨境劳务增值税征税地的相关要素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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