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还没有营改增之前,兼营和混合销售就已经存在了。后来,部分行业率先营改增后,出现了一个新的小伙伴——混业经营,俨然形成三足鼎立之势,他们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让多少财务人员肝肠寸断。小编原本预计全面营改增后混合销售应该会退出历史舞台,结果竟然是混业经营早夭了!但是此“混合销售”已非彼“混合销售”了,稍有不慎分分钟损失税款。
兼营行为,指增值税纳税人从事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业务,但相关业务不是同时发生的。如同住在一屋檐下的陌生人,彼此间没有任何的交集。
举个例子:
A公司向B公司销售了一批货物,又向C公司提供了设计服务。A公司从事的销售业务与设计服务则属于兼营的范畴。
征税规定:兼营业务需要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否则从高征税。
小编趣解:房东阿姨(税局)本来看你长得漂亮,给你个优惠,但前提是你得保密,自己单独把房租算好交给她。某天,当你贪图方便把房租交给室友帮你一齐交了的时候,室友以为房租减了也按照优惠价交房租,结果房东阿姨亏本了!房东阿姨一气之下把你的优惠取消了,你就默默损失几大千。
所以,懒惰不可取,兼营业务还是乖乖分开核算吧~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中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如夫妻之间亲密无间不分你我。
举个例子:
A公司向B公司销售货物的同时也为B公司送货到家提供运输服务,那么此时A公司的销售与运输行为属于混合销售。
征税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按照销售货物交税,其他纳税人按照服务行为交税。
小编趣解:家有吾儿初长成,是倾尽家财买学位房上名牌小学,还是安心留在现有小区上社区小学?若虎妈是精英教育派,那么猫爸即使是节俭稳健派,还是不得不听命于老婆大人的旨意买学位房读名牌小学。若虎妈是节俭稳健派,纵使猫爸有千万家财,学位房随意买,还得留在小区读社区小学。
简单一句话,混合销售谁是老大谁做主!
小小题外话:若猫爸想脱离虎妈的控制怎么办,那只得分家~
法规依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第四十条、附件二第一条第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