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 2014-08-01
问题:关于住房补贴是否缴纳个税,标准是多少,超出是否缴纳?
答复: 对于中国籍雇员取得的住房补贴:根据大政发【1999】66号第六条第二十二款和《大连市住房委员会关于2001年住房货币分配改革职工购房补贴计发标准等问题的通知》(大房委发【2001】1号)的规定,职工个人取得符合规定的住房补贴暂不作为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基数,对于个人取得不符合规定的住房补贴则应全额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外籍雇员取得的住房补贴:依据财税【1994】20号文件规定: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住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的住房补贴收入,按照《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申报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提供发票复印件、董事会决议等有效凭证和证明资料,同时填报《纳税申报附送资料清单》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