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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部分的金额当期未使用完的,可以结转以后使用吗?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3:50

  问: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部分的金额当期未使用完的,可以结转以后使用吗?可以结转多长时间?
 
  答:在政策执行到期前,可以结转下期使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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