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外籍人员被境外母公司先后派遣到徐州子公司和南京子公司任职工作,子公司不发放工资,工资由境外母公司直接支付。若该外籍员工在中国境内居住满90天,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的规定,外籍纳税人临时来华在我国几地工作或提供劳务的,统一按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申报纳税日期时所在实际工作地为申报纳税地,即:在某一地达到申报纳税日期的,即在该地申报纳税。
因此,若该员工目前在南京工作,停留时间达到纳税申报期限的,由外籍个人到南京子公司所在区的办税服务厅自行申报。
外籍员工在中国境内居住满90天,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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