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企业财务月确定不同而导致的税务问题?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4:49
这是企业结账期和税法的冲突导致的。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在次月的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必须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手续,对上月的增值税业务进行申报缴纳。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以每月24日结账是违反该条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数据是财务报告的一部分,二者数据逻辑关系必须保持一致。
所以你单位延迟业务截至日,造成税款后延缴纳的,属于滞纳了税金,税务机关的做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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