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键词 / 正文

销售大包干人员的工资计税问题?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4:51



1、纳税人按规定使用的大包干费用中的工资和正常奖金随核定的计税工资渠道列支,其余部分在销售费用下列支;大包干费用也可以全部在销售费用下列支。

  参阅文件:《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地方税务局销售大包干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地税发[2005]107号)

  2、如果你单位是内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

  新修订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其适用范围的规定,范围之外的企业参照执行。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