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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2月末发3月份工资,个税减除费用按1600还是2000?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5:37



您的问题可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20号)规定:
  
  一、“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是指从2008年3月1日(含)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08年3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8年3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每月16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此,只有在2008年3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放的工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才能按2000元执行。您单位在2月末发放员工3月份工资,按上述规定,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为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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