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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员工家眷差旅费等能否税前扣除?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5: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贵公司所支付员工家眷来大陆的差旅费、租房费等,我们认为不属于与贵公司取得收入有关,同时也不属于合理支出,所以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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